《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21 10:20 


    按照2018年公安、工信、工商、质监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的通告》要求,“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通行防盗车牌(黄底黑字)。临时通行防盗车牌的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黄牌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经过调研,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和群众的需求,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了《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对黄牌电动自行车有序进行淘汰。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黄牌电动自行车(黄底黑字临时通行防盗车牌)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但在过渡期内,对生产日期满五年的黄牌电动自行车先行淘汰。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至2021年12月26日前反馈至邮箱zsgajfjdclgls@163.com(联系电话15729377050)


附: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20日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车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市公安局将《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车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6日期间,征求了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等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1年12月26日,共收到有效意见和建议共5条,采纳1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车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是否延长报废期限和生产日期满五年先行淘汰的措施等方面,对于建议取消黄牌超标电动车生产日期达到五年先行淘汰的措施,通过进一步研究予以采纳;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在于和群众的实际需要不一致,不符合我市管理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