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宣布以下两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现公告如下:
1、TAN CHOON CHEK,男,马来西亚籍,1975年2月2日出生,护照号码为A53111245,居留许可号码为100570311,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2、SOH LING PEI,女,马来西亚籍,1978年9月29日出生,护照号码为A52805112,居留许可号码为100570312,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二O二0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