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的提示
来源:宣传处  时间:2020-01-31 15:53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将暂停所有窗口业务。

尊敬的各位车主、驾驶人及驾考学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将暂停所有窗口业务。现提示如下:

一、暂停全市所有车驾管窗口服务。

暂停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各县(市)区车管所(中队)以及各分所、登记服务站等车管业务大厅涵盖新车上牌、二手车过户、机动车查验等业务在内的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验业务。

暂停郑州市各检测站机动车检验业务,对业务暂停期间机动车无法检验的,车主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车过程中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

已经预约学习的驾驶人,车管所将统一取消预约。

四、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1.暂停驾驶人初次申领申请、增驾申请、变更考试地申请。

2.暂停办理全市机动车(含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以及满分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和实习期期满考试业务。

3.已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交预约考试申请的考生,可登录平台自行取消考试。因故无法自行取消考试的和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

4.对学习驾驶证明即将到期的考生,请及时上报所属驾校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业务

近期需要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牌证、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等业务的市民,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或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网上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相关牌证将于2月3日起分批次按照邮寄方式寄到您手中。

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驾驶人考试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2112;车辆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3567;驾驶证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3586;网上业务咨询请拨打0371-69623570;投诉及建议请拨打0371-68903815。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疫情在即,防护第一。在此,郑州市车辆管理所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取消家庭聚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做好病毒防护工作,并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郑州市车辆管理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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