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现场会在新郑市召开
来源:郑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6-05-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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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全省公安机关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现场会在新郑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全省近两年的“一村(格)一警”工作,推广了新郑经验,并就进一步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甘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志中主持会议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一村(格)一警”工作作出部署。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沈庆怀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新郑市公安局和庄派出所付庄警务室、龙湖派出所机电学校警务室、孟庄派出所潮河社区警务室、薛店派出所薛集警务工作站等部分警务室、警务工作站。新郑市公安局和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分别介绍了“一村(格)一警”工作经验。
许甘露指出,做实做好一村(格)一警工作,是在新形势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警民关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和优势,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有力举措。大力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效应对当前治安形势、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一村(格)一警”工作是事关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从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高度,从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群众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强化群众组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许甘露强调,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一村(格)一警”工作,一要抓好组织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民警、农村包村民警,机关民警、以及辅警工作积极性,要科学划分警务室,确保每一个社区、村庄入网入格,实行“以民警为主干、辅警为补充”的警务运行模式;按照省公安厅配备建设标准,城市区和县城城关、经济条件较好和治安状况复杂的地区要在2016年年底前配备到位,其他地方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大力推进,2017年6月底前配备到位;二要抓好厘定职责,明确民警、辅警的岗位、任务和标准,要使社区民警和驻村民警做到“五个底数清、情况明”、“四个一口清”,做成“四件事”,实现“三个不发生”。三要抓好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办法,将考评成绩与民警表彰奖励和提拔晋职直接挂钩。对工作突出的民警和包村民警优秀辅警给予表彰奖励。

许甘露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将“一村(格)一警”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必须担起责任,亲自抓协调、抓部署、抓推动、抓保障、抓落实;要明确时间进度,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的总体思路和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今年6月底前,要建立下发本地工作运行机制、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等,按照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的要求,切实解决“一村(格)一警”工作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要总结推广经验,认真学习借鉴郑州市公安机关的成功经验做法。通过扎扎实实的行动、让群众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使河南广大农村地区的治安状况通过“一村(格)一警”工作,发生让人刮目相看的新变化大变化。

据了解,“一村(格)一警”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已建成警务工作站39668个,配备机关包村民警41461名,包村民警帮困救助群众22万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32万件。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治安支(大)队长,厅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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