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8月1日,我在局长信箱里反映了嵩阳公园老人打陀螺甩鞭扰民的事,最后有民警跟我就此事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沟通了两次。在8月9日早晨的出警过程中,出警民警和现场群众一起,对打陀螺甩鞭扰民的老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周围群众纷纷为出警民警点赞,展现出了警民协作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清风正气。
虽然一次出警并不能彻底解决老人打陀螺甩鞭扰民问题,但这依然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并且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1、扰民事虽小,但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民警处理这样的琐碎事情,远没有破获一起大案要案那样的辉煌和荣耀,但民警的每一次正义的行动都在温暖人民群众的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涓涓暖流的滋润,会更加深远地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扎根在人民群众心里。
2、扰民事虽小,涉及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干扰的人民群众报警的目的不在于民警是否罚款、拘留扰民者,而在于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的文明和谐,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维护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3、扰民事虽小,却是警民协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典范,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人民群众通过自发组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阻了大部分老人,改变了他们的锻炼方式和习惯,取得了治理扰民事件的重要进展。但仍有部分顽固老人不听劝阻,这种情况下,只有依赖民警的依法处置才能震慑他们,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通过警民法理情的协作,相信最终能够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相信相关的经验也可用于处理其他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
警民协作、群防群治,可以促进警民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协作关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必然显著降低民警处理类似事件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也必然会创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幸福的美丽郑州。
谢谢辛勤工作的民警同志们,向他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