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0-09 10:04 

      按照2018年公安、工信、工商、质监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的通告》要求,“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通行防盗车牌(黄底黑字)。临时通行防盗车牌的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黄牌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经过调研,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和群众的需求,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了《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对黄牌电动自行车有序进行淘汰。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黄牌电动自行车(黄底黑字临时通行防盗车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2023年8月4日,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再延长一年,过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1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电子邮箱:506360483@qq.com

      联系电话:15729377050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66号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车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市公安局将《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车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征求了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等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2023年10月9日至11月8日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3年11月8日,共收到有效意见和建议共10条,采纳3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车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1.是否延长报废期限和生产日期满五年先行淘汰的措施等方面,对于建议取消黄牌超标电动车生产日期达到五年先行淘汰的措施,通过进一步研究予以采纳。2.关于是否解禁摩托车禁行方面,已经上报市政府正在研究3.2020年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原电动自行车分为三类:一是电动摩托车,二是电动轻便摩托车,三是电动自行车;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在于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不一致,不符合我市管理实际。 


网友留言
  • 2023-11-02 17:30:07 匿名网友
    一味地延长过渡期,电动摩托车怎么规范管理呢?
    摩托车解禁后,电摩、电轻摩上摩托车牌照,电动自行车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就规范了,因为电动车牵涉到千家万户,市政比较谨慎,正在研究。
  • 2023-10-26 22:18:32 匿名网友
    小汽车停车难,电动车电池原因难以长续航行驶,建议优化市区小排量摩托车禁行令,小排量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且更容易管理。望领导做相关研究
    市政府正在参考西安模式研究摩托车解禁问题。
  • 2023-10-25 21:05:47 匿名网友
    为啥一直延长,明明好多都是电动轻便摩托车,还挂电动车牌,
    2021年以前叫超标电动车,2021年以后叫电摩、电轻摩,考虑到三年疫情,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摩托车解禁市政府正在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