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宣布以下7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现公告如下:
1、HWANG IN-HYEOK,男,1991年09月30日出生,韩国籍,护照号码为M83860088,居留许可号码为102481755,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5日。
2、ADNAN,男,1991年01月22日出生,巴基斯坦籍,护照号码为CG1406172,居留许可号码为102702679,有效期至2024年09月10日。
3、AKHTAR MUHAMMAD,男,1999年01月02日出生,巴基斯坦籍,护照号码为VG1342901,居留许可号码为102702760,有效期至2024年09月10日。
4、SADIK MOYNUL ALAM,男,2003年05月12日出生,孟加拉国籍,护照号码为A05007969,居留许可号码为102702614,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0日。
5、MIRZAEI MAHSA,女,2004年05月04日出生,伊朗籍,护照号码为H53402037,居留许可号码为102702729,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5日。
6、ROY JIBON CHANDRA,男,2004年12月30日出生,孟加拉国籍,护照号码为A05210096,居留许可号码为102702637,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0日。
7、REZAEI ESTABRAGH FARNAZ,女,2001年04月24日出生,伊朗籍,护照号码为U63473770,居留许可号码为102702639,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现宣布上述人员所持居留许可作废。
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