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24-02-23 14:04  
根据《2023年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77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2023年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77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人员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医院根据考生身体状况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有关事项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一)时间安排。

参加考察人员按照以下时间到郑州市公安局实战训练中心(原郑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领取《考察函》。

1.报考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岗位的考生,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领取《考察函》(具体人员名单及考察分组见附件2)。

2.报考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实验区分局、新密市公安局、新郑市公安局、巩义市公安局岗位的考生,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领取《考察函》(具体人员名单及考察分组见附件3)。

(二)领取《考察函》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及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3年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771名警务辅助人员考察表》(见附件4,考生需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至表格相应位置;《考察表》根据本人及家庭成员所属派出所数量填写相应份数,所涉及的每个派出所均需填写一份《考察表》,户籍在同一派出所的人员填写一份《考察表》)。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察函》。

2.领取《考察函》时不得由他人代替。

3.考生逾期未领取《考察函》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期间不能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考察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郑州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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