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登封市公安局接登封市某单位财务科人员报警称:上班时发现财务科内的保险柜被撬,保险柜内的95000余元现金被盗。
接警后,登封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同时走访调查以及视频侦查工作。通过视频侦查,登封警方发现,15日凌晨2时许,一名蒙面戴帽、戴手套的男子从该单位一楼厕所翻窗进入单位大楼,后该男子在四楼消失。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五楼财务室内的后窗户有被破坏的痕迹。据此,登封警方推断该蒙面男子就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他是通过楼层平台破窗进入五楼财务室实施的盗窃。
虽然发现了嫌疑人,但由于嫌疑人蒙面,并且是戴着帽子、手套做的案,警方没有发现更多的线索。
为找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登封警方逐扩大了现场勘查范围,最终发现,在该单位东边的一片荒地中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往公路,民警重点查看该路口的视频监控,终于发现了该嫌疑人踪迹--嫌疑人作案后于15日凌晨5时40分乘坐大巴车去往郑州方向。
民警以该路口为突破点,刻画了嫌疑人案发前后的活动轨迹,根据嫌疑人活动轨迹,在郑州市局的协助下,最终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并于2017年8月28日,在郑州市一宾馆内将其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四川蓬安县人,之前经过商,由于经营不善商场失意,负债累累的李某于一年前来到郑州谋生存,在郑州做中介工作。
但过惯了“富人”生活的李某,感觉做中介工作实在艰辛,又挣不住多少钱,便寻思“弄”点钱花花。
8月14日,李某准备妥当后,从郑州搭乘大巴车到新密寻找作案目标,到新密搜寻无果后,又乘大巴车到登封。到登封后天色渐晚,李某发现登封某单位地处偏僻,附近人员稀少,且一楼有一间窗户开着,李某便在附近蹲守,等夜深时从该单位后窗翻窗进入,通过四楼平台沿空调外机破窗进入五楼财务科,将放在财务科内的保险柜撬开,将保险柜内放的七万余元现金和办公桌抽屉里的两万五千多元现金全部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单位保险柜之所以会被盗,主要是其在安全防范上存在问题,一是单位低楼层和单位重点部位未安装防盗网,二是监控设备覆盖不全面,有盲区。
在此民警提醒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单位内部尽量避免留存大量现金,对单位的重点部位要加强防护措施,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单位内部公私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