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8时,建设路一服装厂保卫处人员报案称,该厂门口的服装店和展厅的墙壁被嫌疑人打了两个洞,被盗现金4000余元。
接报案后,须水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张登科、刘飞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和周边进行仔细勘察,并提取了现场鞋印。民警发现墙上的洞不是很大,现场除了丢失现金以外,未丢失其他贵重物品,分析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嫌疑人体型较瘦小。随后,民警将该服装厂的职工宿舍案发当天夜间的监控全部调取,经过民警对近十个小时的视频反复查看,发现一名叫王某的职工行迹十分可疑,王某于当天凌晨1时离开,4时返回,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12月12日,民警张登科、汤鑫将王某带回单位进行讯问,开始该王拒不交代,民警对王某加大调查力度,经调查发现,王某的多个信用卡在案发前都有催账记录,案发后,王某新买了很多物品,并且在案发当日其到银行存了3000元钱。随后,民警在职工宿舍提取了王某的几双休闲鞋,经比对发现其中一双的鞋印于现场的足迹非常相似,在民警强大的讯问攻势和多项证据面前,王某心理防线终于被攻破,交代了盗窃的事实,后根据王的供述,民警又在服装厂附近找到了其作案时穿的衣服。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