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讯】联合执法 重拳出击 未来路分局全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治理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18-07-18 17:20  
“对不起!您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们将依据规定对您处以罚款和暂扣车辆处罚,请予以配合!”2018年7月17日晚8时至18号凌晨,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组织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全体民警,联合交警九大队、市交运委执法机动大队等单位,对辖区支路背街内的交通秩序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对不起!您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们将依据规定对您处以罚款和暂扣车辆处罚,请予以配合!”2018年7月17日晚8时至18号凌晨,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组织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全体民警,联合交警九大队、市交运委执法机动大队等单位,对辖区支路背街内的交通秩序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当晚8时30分左右,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骑着一辆电动三轮,出现在陇海路建业路交叉口附近,电动车上还坐着其两个朋友,执法人员当场将其拦下,分别查验了其身份、车牌和营运证等信息。经执法人员初步查验,这名男子属无证驾驶,而且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对该男子进行了处罚:一是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给予其2000元以下罚款;二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第95条第一款内容,给予其200元处罚,并对其车辆进行暂扣。

此次行动,未来路分局出动警力30余人,划分为四个联合执法小组,每组均由交运委、交警大队、交巡民警参与,局长刘卫民亲自作战前动员,于当晚8时20分左右来到陇海路建业路交叉口,严格依据《郑州市公安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郑州市五局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电动三轮车、机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采取现场检查、盘查、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重点对“七类”重点车辆、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及行动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期间,交警大队由朱黎伟大队长和杨柠副大队长带队,主要负责查处“七类”重点车辆、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市交通局执法支队由王宏川带队,主要负责查处非法营运车、“黑出租”、“黑网约车”等违法行为;分局交巡民警由杨楠副局长带队,主要负责对可疑车辆、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及信息采集,对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经过全体参与民警的共同努力,当晚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4 起,暂扣机(电)三轮、四轮车 5 辆,处罚大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闯禁行  11起,涉嫌黑出租 3辆,盘查嫌疑人员100余人,现场发放郑州市五局委“联合通告”1000余份,整个行动取得了良好战果,有力强化了群众的守法意识,进而规范了该区域的交通秩序,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