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讯】开封一男子深夜回“家”,咋被中牟警方刑拘了?
来源:市公安局  时间:2018-09-11 10:59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一句民间俗语告诉我们:经常从事某些出格之事,怀着侥幸心理,也许短时间内能够瞒天过海,但是时间长了就一定会露出马脚,得到应有的惩罚。中牟交警在近日的夜查酒驾中就遇到这样一名司机。

2018年8月22日晚上,中牟交警朱志峰、马福才等人根据大队的统一安排,在中牟县轩城大道与轩畅街附近巡逻。到了22时27分左右,他们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沿轩城大道自西往东行驶,发现了巡逻的交警后,突然掉头,民警的职业敏感性顿觉该车有问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打开车窗,执勤民警明显感觉到扑面一股酒气,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于是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岳,现年38岁,开封市金明区人。据岳某供述,他是中牟一工地的项目经理,当天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在中牟县万邦水果市场附近的一个饭店吃饭,吃饭的时候几个人喝了两瓶白酒和一罐啤酒。吃完饭以后,他们几个都回到岳某的工地。岳某回工地以后直接睡觉了,19时左右醒来,本意想回家,但是感觉还有些酒意,又在办公室玩了一会,直到22时20左右,岳某开始驾车回开封家里。走到轩城大道与轩畅街交叉口附近时发现有交警查车,心里一惊,想着赶快掉头走高速回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个正着。

后经抽血检测,岳某的血醇含量是:128.9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岳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岳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